孕期女性哮喘用药是哮喘治疗中的一种特殊情况。既要让哮喘得到良好的控制 ,使母婴顺利渡过孕期和分娩 ,又要求能预见和避免药物可能给胎儿带来的危害。因此 ,哮喘药物的选择与应用 ,对孕妇及其家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孕期女性哮喘的病情复杂多变 ,有时甚至是戏剧性的 ,常让人难以准确预料。现代医学研究证实 ,哮喘对孕妇及胎儿都有影响 ,约有三分之一的哮喘患者孕期病情加重 ,在病情加重的孕妇中 ,以妊娠第 29至 36周时最为严重。但严重哮喘只要给予恰当的处理 ,就不会对妊娠及分娩产生不良后果 ,相反 ,若不能有效地控制哮喘发作 ,就会给孕妇及胎儿带来很大的危害。大多数患者过分担心孕期哮喘用药对胎儿产生的有害作用 ,而往往忽视了哮喘本身对孕妇及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。因此 ,孕期应用药物控制哮喘是非常必要的。
哮喘孕妇最关心的莫过于哮喘药物的致畸作用 ,事实上可导致胎儿畸形的关键时期是在妊娠第 8至 12周 ,之后用药则一般不会引起胎儿严重畸形 ,但有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功能。专家们对哮喘药物的致畸形作用做过以下分类 :一是无危害类 ,但实际上这类药物目前并不存在。二是无明显危害类 ,如间羟舒喘灵、色甘酸钠、氯苯吡胺等 ,这类药物是安全的 ,常规使用无妨。三是不能排除危害类 ,如舒喘灵、异丙喘定、氨茶碱等 ,这些药物也可使用。但氨茶碱大剂量使用可能有害 ,小剂量或服用控释剂 ,因避免了血液药物浓度波动过大 ,不但安全而且有助于减少哮喘夜间发作 ,但因刺激性大而不能以雾化吸入制剂使用。一般剂量口服或雾化吸入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、氢化可的松、强的松等治疗孕期哮喘有良好效果 ,且不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,目前被认为是哮喘治疗的首选药物 ,但大剂量长期使用对孕妇及胎儿都是十分有害的。四是明显危害类 ,如去甲肾上腺素、盐酸肾上腺素等 ,对这类药物除病情危急非用不可外 ,一般不应使用。五是绝对禁忌类 ,如抗代谢类药物及细胞毒性类药物。此外 ,孕期哮喘患者还应避免使用诸如四环素、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丁胺卡那霉素、庆大霉素、环丙沙星、氟哌酸和磺胺类药物 ,并不宜使用未经灭活的病毒疫苗 ,一些免疫疗法亦不适用于孕期哮喘患者。
鉴于吸入性药物具有避免或减轻药物全身毒副反应的优点 ,因而是孕期哮喘用药的理想选择。对轻度哮喘患者可单独使用短效的舒喘灵、间羟舒喘灵雾化制剂 ;中度患者可加强吸入激素类及色甘酸钠雾化制剂 ;重度患者除给予大剂量激素吸入外 ,还可加用长效舒喘灵雾化制剂 ,如疗效仍不满意 ,可连续口服大剂量激素强的松 3~ 7天 ,然后逐渐改为吸入性激素应用。其实 ,给予适当剂量的黄体酮亦有利于控制孕期哮喘。对大多数孕期哮喘患者来说 ,当接近分娩期时就无需再用药物控制疾病发作。
除了医生对药物的选择及应用外 ,孕妇及家人有必要了解一些有关哮喘方面的医学知识 ,学会最基本的病情观察方法 ,掌握哮喘雾化吸入剂的操作要领以及药物剂量、用药间隔时间、疗效判定标准等 ,这样 ,可增加孕妇及胎儿的安全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