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青白江人刘涛(化名)在攀枝花一煤矿当电工。在一次事故中,刘涛全身被烧伤,单位按相关规定给予刘涛工伤赔偿。但刘涛认为自己全身被烧伤,单位理应为自己整容整形买单。双方协商未果,刘涛向法院起诉,要求单位支付整容整形费7万元。昨日记者获悉,在盐边县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单位另行支付刘涛两万元帮助费。
非常事件
工作时被烧伤 伤者索要整容费
2005年5月的一天,攀枝花市盐边县某煤矿电工刘涛像往常一样检修矿井内的电路设备。突然,电线产生火花引发矿井内瓦斯爆炸,毫无准备的刘涛全身着火。工友们见状马上扑灭他身上的火焰,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,经抢救,刘涛脱离了危险。
此后,刘涛被认定为工伤,伤情为四级伤残。出院后,单位支付了刘涛30多万元的医疗费、误工费等,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刘涛每月1400元的补偿。
但刘涛认为,单位理应为自己整容整形,且要恢复到原状。于是,刘涛向司法鉴定中心申请整容整形所需费用的鉴定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,刘涛要经过整容整形来恢复全身原状,约需7万元。
随后,刘涛向单位索赔,遭到单位的拒绝。双方协商未果,去年4月,刘涛向当地法院起诉,要求单位支付自己全身整容整形费用7万元。
争议焦点
工伤已赔偿 是否应付整容费
法庭上,刘涛称,自己在工作时被烧伤,如今个人形象已遭到损坏,现在自己想将容貌恢复原状,单位理应为此买单。
单位方面认为,刘涛被鉴定为四级伤残,单位已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金。此外,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只有旧伤复发,用人单位才承担相应的费用,整容整形不属于旧伤复发,不在工伤治疗范围内,且该笔费用在医治其烧伤的过程中也并未实际发生,所以单位不应该支付该笔费用。“如果帮刘涛整容整形恢复到原状,那么他就达不到四级伤残,单位也就不应按四级伤残的标准给予其工伤赔偿。”单位的代理人说。
法院在审理后认为,关于整容整形是否包含在工伤范围内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及其它相关部门法规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解释。日前,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单位另行支付刘涛两万元帮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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